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延长《关于使
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》有效期的通知
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:
依据《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》,现将《关于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规定的通知》(佛房金管〔2010〕4号)有效期延长至2028年8月18日。
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
2023年8月16日